房地產課
亞利桑那州的細分法
亞利桑那拆細土地法“,ARS的§32-2181 起。(以下簡稱”法案“)規定提供細分的土地,這是土地或土地分或擬出售或租賃分為6個或更多的地段或包裹,任何其中之一是小於三十六個英畝。 房地產經紀人和土地開發通常是一般的“五裂”,根據該法的規則:一個可劃分成多達五個地段,自由的土地出售或租賃的目的,並繼續免徵。 其中一個分歧或擬劃分為6個或更多的地段一幅出售或租賃的目的,其中之一是小於三十六個英畝,必須獲得一個細分的公眾報告 從房地產的亞利桑那州部,並錄製了細分平台細分位於之間的其他要求,由城市或縣批准。 Platting要求可能需要大量的費用,因為城市或縣批准的細分平台將包括再細分 的各種改進,包括對空調的道路,公用事業,水,排污,防洪。 見 ARS的§§9-463.01 11-806.01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